8月26日,“北大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此前,福州中院于2020年12月24日对“北大吴谢宇弑母案”进行公开庭审,吴谢宇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吴谢宇产生杀害母亲谢天琴(被害人,殁年48岁)之念,网购刀具等作案工具后,于7月10日在家中将谢天琴杀害。作案后,吴谢宇谎称谢天琴出国陪同其交流学习,骗取亲友钱款共计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抓捕,吴谢宇先后向他人购买10余张身份证件。2019年4月,吴谢宇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逃避法律追究,买卖身份证件,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