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文娱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现象,文化和旅游部30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树立文艺新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学习规章制度,筑牢思想防线。要组织学习相关部委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提升职业操守。通知强调要加强示范引领,创作推广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选树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通知要求加强规范管理。规范演职人员商业行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从严管理演职人员商业活动,特别是要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在所属单位外开展个人商业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重大题材创作管理,守好阵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审核工作,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加强监督监测,要强化约束机制,加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风险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问题,要果断采取应急性管控措施。
通知还要求加强道德建设。一是提升人格修为,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弘扬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处理好义利关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认真严肃考虑个人的社会影响和作品的社会效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要把道德评议纳入考核体系,将评议结果与业务考核、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挂钩,时刻督促提醒文艺工作者敬畏纪律规矩、严守道德底线,做到德艺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