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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劣汰!实施17年后,北京取消药店“350米间距”门槛

优胜劣汰!实施17年后,北京取消药店“350米间距”门槛
2021-09-02 10:30:13 来源:工人日报

实施17年后,北京取消药店“350米间距”门槛

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高远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公司一家新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据悉,该药店成为北京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之间350米距离限制后,海淀区开办的首家药品零售企业。

“‘350米间距’的门槛取消,为我们分店选址提供了更多选择。除此之外,此次从申请、审批到最终通过验收获证,用时极大缩短,效率提高,成本大大减少。”高远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药店限距开设由来已久。以前,为防止药店扎堆经营,均衡医药资源,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内的多地曾对药店的选址间距提出要求。早在2004年,北京就要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与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具备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

不过,有市民质疑,小吃能有一条街,药店为何就不能比邻竞争呢?必须间隔350米的规定,使得药店更为分散,如此可能会妨碍消费者货比三家。

北京某连锁大药房营运部负责人曾表示,在为药店选址时,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景:在尺子拉到330米时,发现一家小单体药店,只差20米,不得不放弃……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自今天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调整如下:一是取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间距离限制要求;二是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三是调整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含库房)面积;四是调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五是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药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改革,取消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筹建审批,原来的“先筹建”“后验收”两个审批流程合并为“新开办”一个流程。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药械流通科科长李瑾表示:“在收到最新的通知后,我局立即研究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改革如何在海淀落地实施,及时调整许可流程,规范准入审核,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与申请企业对接,做好事前服务,引导药品零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有业内专家指出,取消药店布点距离限制后,可以让药店之间充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优质企业更好发展。对消费者而言,“零距离”开药店能进一步增强购药的便利性。(记者杨召奎)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