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中学家委会组织家长给老师送礼?近日,有网民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家长为教师购买节日礼物,光明教育局立即介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下旬,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应部分家长提议,拟自发为每名任课老师购置教师节礼物(养生杯1个,鲜花1束),并在年级家委微信群征求家长意愿。获悉相关情况后,光明教育局第一时间会同学校与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对教师的敬意和关爱,明确表示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接受家长的礼品,并要求家委会将费用如数退还家长。家委会表示理解和支持光明教育局的做法,已于8月30日退回全部款项。
光明教育局将以此为鉴,继续严肃抓好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要求各校加强指导和规范家委会遵纪守规开展工作。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市民朋友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可致电0755-88212141反映,光明教育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此前报道:
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区领导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节购买礼品。
网友截图显示,在一名为“初二年级公中资料订购”的微信群中,群名字为10班、9班某同学妈妈的多位家长接龙回复“10班同意”“9班同意”。随后,群名字为“2班家委会长”的群成员发言催促:“尊敬的各班家委您们好!大家辛苦了,离12点结束只有一个多小时时间了,请6班和8班尽快处理。”
8月31日,深圳光明区教育局回应,经核查,关于“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节购买礼品”的情况属实,为家委会自主行为,学校教师均未参与。学校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初二年级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们对老师们的敬意和关爱,同时教育局明确要求学校教师不能接受家长的各种礼品,已通知学校要求家委会将集资退还家长。
来源:光明发布、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