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对交叉学科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建立了交叉学科放管结合的设置机制和调整退出机制,提出了交叉学科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交叉学科是多个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形成的新学科,具有不同于现有一级学科范畴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体系,已成为学科、知识发展的新领域。(记者 余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