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 > 正文

山西14名煤矿矿长被责令调离岗位 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山西14名煤矿矿长被责令调离岗位 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2021-12-17 14:0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16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省14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工作情况表》(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记分统计情况为记分次数354次,记分矿长数301名。

其中,14名矿长在2021年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1名矿长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受到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据了解,《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于2019年印发,根据煤矿出现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其他情形,明确了12分、6分、3分三种记分分值和具体记分情形。(吴琼)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