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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己、乐他、利社会、强国家 业界聚焦娱乐市场法治化

悦己、乐他、利社会、强国家 业界聚焦娱乐市场法治化
2021-12-22 15:30:03 来源:人民网

“从法律、监管以及各方面推进娱乐业的发展,需要把握悦己、乐他、利社会、强国家四个方面的关系。”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书记薛永斌在第六届众乐乐娱乐法论坛上表示。

当下,全民娱乐、社会娱乐、低成本娱乐、碎片化娱乐已经成为娱乐市场的重要特征。在此过程中,无论是人工智能、短视频还是直播等都是娱乐行业与法律行业的交集点。

对此,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毅表示,法律要为整个文化娱乐、影视行业保驾护航,需要从规范的更高层面去推进改革完善,“应建立影视文化投资的风险评估与保障机制平台,期待从法律和行业两个方面推进影视项目投融资制度的完善。”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君指出,影视行业具有“三高一专”的特点,即“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和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因此,他建议,行业提高维权意识,提升风险意识,打造全方位的投融资合规风险体系,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北京大学教授张平认为,AI生成物是有限的法律人格,也是具有有限的责任能力,建议将署名权与著作权分离。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法律应该留出对署名方式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对于短视频与直播全民化带来的法律挑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分析了《著作权法》和《伯尔尼公约》中关于表演权的规定,并讲授了他对远程传播的定义。他认为,在《著作权法》修改之后网络主播在直播中表演作品涉及的专有权里并不是表演权,而是广播权。(记者夏晓伦)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