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港搬运进口冷链货品的作业人员违反须备案且持有7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疫情防控规定,公司管理人员虚增、篡改备案作业人员名单,且对作业人员违反闭环管理的要求,致使其下班后经常出入人员密集的多个公共场所,有的作业人员未经隔离、核酸检测就离职……
日前,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大连某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某外籍货轮上的进口冷链货品进行装卸搬运作业中,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冠病毒由进口冷链货品向社会面扩散传播,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司三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四年九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郭翔、张博群 图片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