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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法院:儿童玩火无人监管 烧伤同伴家长买单

青海互助法院:儿童玩火无人监管 烧伤同伴家长买单
2022-02-07 21:20:1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法院双树法庭审理一起因六个小孩玩火烧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且为同村居民,办案人员多次组织调解,终于化解纠纷,四被告家长当庭赔付16000元。

2021年11月14日17时许,原告小花(3岁)在其兄长小龙(10岁)的带领下与同村的被告小苗(12岁)、小彭(12岁)、小雨(13岁)、小虎(10岁)到一处废弃的住宅玩耍,在玩火过程中不慎将院中干草点燃,导致原告小花的面部及双手烧伤。后原告被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7天,被诊断为热烧伤8%,花去医疗费38031.05元。

本案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无法还原事发经过及起火原因,被告家长认为自家孩子没有点火无过错,原告烧伤是因家长没有看护好自己的孩子所致,故均不同意赔偿。原告父母只好将四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4031.05元。四被告的父母担心法院处理该案件后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情绪激动且不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由于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一起玩耍点火导致原告小花烧伤,其各自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对孩子日常危险行为及时进行防范和监管,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父母对自己仅三岁的孩子也没有尽到看护职责,是危害发生的部分原因。办案人员通过分析双方的责任大小,并向被告父母释明庭审及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等,四被告父母终于同意各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000元,合计16000元。

寒假期间,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并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标签: 青海 烧伤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