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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带企业走上“自我救赎”之路

辽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带企业走上“自我救赎”之路
2022-02-17 19:32:1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合规考察,给了我们‘自我救赎’的机会。”某公司负责人对企业合规考察的切身感悟,源自他的一次亲身经历。

“罪名是非法侵占农用地。如果我被起诉判刑,企业很可能就垮了。”谈及此案,该负责人至今仍心有余悸,“多亏了检察官向我们宣讲合规考察的相关制度,让我们找到了改进和努力的方向,我深表感谢。”

从2021年3月开始,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确定在大连、本溪两地开展企业合规考察改革试点工作,对涉罪企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设立3至5个月的考察期,其间根据合规计划,帮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方式,在考察期结束后综合其合规建设情况、犯罪情节等决定是否起诉,在依法惩戒涉案企业的同时,考虑怎样引导他们走上合法经营之路。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案件48件。通过实践来看,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实施,既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利于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进行自我监管。

从大连、本溪试点到全省铺开,加强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的改革探索,既是对企业的严管,也是对企业的厚爱。全省检察机关推行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以来,共有56家涉案企业参与了合规整改,以“硬制度”提升“软实力”,企业的合规经营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合规考察制度既能够让涉案企业在“自我救赎”之路上得以成长,又能有效促进涉案企业防控风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之前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企业轻微犯罪案件的办理往往处于两难境地。如果构罪即诉、一诉了之,其负面影响必定造成企业商业信誉下降,甚至出现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乃至破产倒闭等严重后果。如果对涉罪企业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又使企业违规违法成本极低,违法风险并未解除,企业合规考察的出现一举从源头解决了困扰检察官的这一司法实践难题。”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道。

企业活了是第一步,活得更好才是目的。本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实际控制人朱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因朱某的违法行为以及与公司注资股东郑某龙之间的矛盾,已经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在此情况下如直接将案件提起诉讼,势必引发企业复工复产无望、200多名工人集体失业、股东权益无法有效追索的“三输”局面。为此,检察机关主动出面与公司股东及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对该企业作出合规考察决定。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能再以刑事手段单兵突进办理涉民企案件,让企业活下去,活得更好,合规考察制度是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说。

记者手记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合规不是一项简单的制度,而是企业治理模式的创新。检察机关发挥合规主导责任,“惩”“治”并重、以“治”为主,深化对企业犯罪的诉源治理,有效助力企业走上“自我救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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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