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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宁陕检察:聚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陕西宁陕检察:聚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2022-02-21 21:02:0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左玉路

“我们现在又受理一起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案件,通过各种途径都联系不上当事人,请你们检察院看看该案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2021年12月6日,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办案人员通过查阅卷宗,审查证据,认为王某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随后,该院第一检察部第一时间向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派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21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2022年1月17日,王某向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该院于同日立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了解到羁押期间王某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委托亲友筹集一半拖欠工资,且承诺将尽快筹集资金支付剩余部分工资,办案检察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听取了侦查机关和6名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意见,于2022年1月19日在宁陕县看守所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

听证会上,综合侦查机关意见,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意见,结合案件情况和王某认罪悔罪态度,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022年1月20日,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三家单位办案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农民工拿到了部分被拖欠工资。

去年以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农民工讨薪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建议、促成和解等多种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揽子解决农民工欠薪纠纷。

2021年9月,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某家装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依法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21年以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两法”衔接、快捕快诉、司法救助等措施和机制,监督刑事立案4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件,法院已判决1件1人,通过办案为农民工追回薪酬工资172076元,对5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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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