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王嫽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马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120余万元,潜逃7年终落法网。
2015年3月,高新分局接到受害人曹某报案,称其公司市场经理马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的嫌疑,数额较大。高新分局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查明,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马某任榆林某公司市场经理,负责送货、收款等工作,其间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侵占公司货款120余万元用于日常挥霍、炒股理财。
此时,涉案嫌疑人马某已携款潜逃,去向不明。几年来,办案民警对马某的侦查工作从未中断,多次到其户籍地走访,收集线索。2022年1月31日,马某在老家被当地警方抓捕归案。经讯问,马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120余万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年因一己私欲触犯了法律,潜逃中隐姓埋名7年,不敢透漏身份信息,只能靠干一些苦力活维持生计,看见警察、警灯就害怕,女儿7年未见面,年迈父母操碎心,内心一直很不安……”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马某“如释重负”。
目前,马某已被高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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