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吴灵江
3月3日,江西省饶州监狱与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首次在高墙内联合举行服刑人员减刑案件听证会,就饶州监狱服刑人员丁某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超主持听证会。饶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赖华荣,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程文明,副监狱长林伟雄等在主会场旁听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事项。监狱民警介绍了丁某的服刑改造情况,并宣读拟提请减刑的审查意见。丁某陈述了服刑情况及申请减刑理由。
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和参会人员现场提问,就听证事项进行了闭门讨论和评议。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先红代表听证员宣读听证评议结果。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意见提出检察意见。
听证会通过视频方式组织100余名服刑人员现场接受法治教育,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服刑人员充分了解减刑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消除对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的疑虑,从而达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促进改造、化解矛盾的教育改造效果。
近年来,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与饶州监狱联合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饶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赖华荣表示,此次减刑公开听证会,是深化狱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案件客观公正办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严格规范服刑人员减刑工作,增强执法司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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