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对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按10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在边境0到3公里范围内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就读的学生,其学前教育阶段保育教育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加快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记者林凡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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