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从4月8日起,天津市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支付标准,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价格不高于每人份8元。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据了解,如果市民单纯进行核酸检测,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项服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情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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