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首席专家李涛认为,职业病诊断在医学技术方面并不难,难在对患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因果关系的判定。职业病的诊断,实质上是对一种疾病归因的诊断,它和一般疾病诊断不同,除了病人是否患病要做出判定之外,主要是判定劳动者在哪家用人单位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了哪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是不是足以引起劳动者患病,难就难在这个方面。
李涛介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公布实施,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以下几个特点:
1、依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2、简化了劳动者要求职业病诊断的资料。新的办法规定,劳动者只须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材料主要由用人单位提供。
3、首次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的时限,大大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的时间,进一步方便了患者的诊断与鉴定。
4、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根据这个规定,新的办法界定了证据内涵,还提出了相应的落实规定。
总之,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修改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尽最大的可能,方便了病人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下一步,将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与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进一步有效推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