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过去一年全省各级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据介绍,2021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共审结环资刑事案件948件,民事案件2.8万余件,判令被告人限期原地或异地植造生态修复林近4508.82亩,种植红松、落叶松、水曲柳等树木1300余株,缴纳生态修复金58.18万元。支持和监督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下一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将探索开展“青山”“绿水”“蓝天”等资源保护专项工作调研。
(总台记者 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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