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邰思聪、田晨旭)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节水条例》,明确“取供用排”全过程节水,强化协同监管,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王爱声介绍,条例提出“取供用排”全过程节水,并明确了节水主体责任。就取水过程,条例规定加强取水、输水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严格控制取水、输水损失;就供水过程,规定了供水单位在制水、管网维护等方面的责任;就用水过程,明确对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用水户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了行业用水重点领域的节水要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设施非法用水;就排水过程,强调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明确了用水户应当使用再生水的情形,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蒋春芹表示,下一步,北京市水务局深入开展节水行动。做好用水总量控制,“十四五”期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继续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下;持续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开展节水载体建设、示范引领节水社区创建,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严格取用水全过程管理,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对频发高发浪费水和偷盗水等违法问题,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
《北京市节水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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