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三环境三度”(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舒适度、消费者满意度)为创建目标,积极探索“1223”工作模式,厘清创建思路,细化创建举措,压实创建责任,稳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完善消费维权一体化网络。市市场监管局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书记抓全面、班子成员抓线条、小组成员抓具体、全体人员齐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要求县(区)局同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狠抓责任落实,织紧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放心消费责任网。同时鼓励县(区)局开辟、创新工作思路,将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与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融合发展、一体建设,织紧织密“上下贯通、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消费维权服务网。
二、坚持提质扩面两个方向。一是在放心消费创建提质上下功夫,制定印发《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建设制式参考》,统一工作机制、统一台账文本、统一承诺标识,推动放心消费创建规范化;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开设“郑州市放心消费创建”专栏,对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等相关动态进行集中发布,推动放心消费创建透明化、公开化。二是在放心消费创建扩面上强措施,制定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组织指导辖区中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普遍开展放心消费承诺、亮诺活动,按照“应创尽创”创建原则和“承诺即参与”的创建要求,驱动各类企业、商户、行业、街区等创建主体,通过“选点、连线、扩面”一体化联动推进,实现创建覆盖面最大化。
三、用好协作、效能两项抓手。一是用好联席会议“新平台”。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等25家部门,建立了郑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同级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协作机制。二是用好效能考核“指挥棒”,将各县(区)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12315效能评估评价体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郑州市全市综合考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等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落实、以实绩见真章,全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紧盯宣传发动三项活动。一是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宣传节点,重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创建活动资料,关注公众号领取宣传品等多样化的形式,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创建氛围。同时强化与媒体协作互动,制订放心消费创建主题宣传方案,在城际高铁、地铁站口、交通枢纽制作大型放心消费创建主题广告,把创建宣传扎实做牢。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授牌活动,联合惠济区、郑东新区局举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动员仪式,鼓励县(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同时,强化对放心消费创建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宣传引领,带动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调动创建主体的参创热情,提升创建主体的企业荣誉。三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及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开展“再体验”“再走访”的“回头看”活动,排查创建主体是否做到“公示宣传展示到位、维权制度落实到位、台账登记规范到位、联络员机制责任到位”的“四到位”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进有出、实时调整”的动态名录管理机制,确保示范单位创建质量,让经营者放真心,让消费者真放心。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工程。下一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紧扣打造“放心消费城市”的创建目标,进一步彰显和拓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力争打造“主动承诺、争先示范、全民参与、行业覆盖、全城共创”的创建格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放心消费在中原”金名片、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奉献担当。
截至目前,全市共评选出县(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示范区域及示范站共2707家,评选市级224家,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1032家,发展数量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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