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还款就没这样的事情了,真是后悔。”5月24日,佘某对滑县人民法院法官说。就在两天前,佘某因担心与申请人李某协商不成,从该院偷偷溜走。
2018年,李某与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滑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佘某分期偿还李某欠款共计35.5万元,同时约定,若佘某有一期逾期未偿还,李某有权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欠款。后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对佘某名下银行卡内5万余元的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但佘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无动于衷,既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与佘某取得电话联系,耐心地释法析理,要求佘某于两日内到该院接受执行询问,并与申请人李某协商还款事宜。佘某来到该院后,恳请李某能宽限时间,让其慢慢偿还,但李某坚决回绝,表示已经给予佘某足够多的时间和耐心,佘某却并未守信。佘某担心与李某协商不成,会被司法拘留,遂趁李某与执行法官说明案件情况时悄悄跑了。之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佘某,已提示无人接听。
执行法官通过其同行的朋友转告佘某,其具有偿还能力仍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希望佘某认清形势,早日主动履行。权衡利弊之下,被执行人佘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