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把问题整改作为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的新抓手,采取干部集中“会诊”、督查巡查“巡诊”、开出“药方防治”的方式,把脉问诊、查找短板、督办整改、总结推广,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
一、干部集中“会诊”。市、县、乡、村均建立了脱贫攻坚问题集中“会诊”制度,对省年度核查、半年核查、平时督查巡查及中央巡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巡查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市、县两级均定期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乡镇、村召开党政及“两委”班子会,对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同时,分管副市长定期组织各县区召开问题整改座谈会,集思广益,集中研究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市扶贫办专门开设整改专报,交流各部门、各县区整改经验,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巡查“巡诊”。一是督查巡查组“巡诊”。市、县督查巡查组就问题整改定期开展督查巡查,查问题“一针见血、揭短亮丑”,督查巡查组与被督查县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共同出主意、定措施,商定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今年以来,市督查巡查组已开展问题整改督查巡查6次,解决问题118条。二是领导干部“巡诊”。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帮扶乡镇、贫困村开展督导调研活动,对问题整改落实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现场把脉问诊,提出要求,指导整改。三是行业部门“巡诊”。市、县行业部门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导巡查,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
三、开出药方“防治”。一是个性问题整改销号。针对中央、国务院及省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台账,问题整改销号责任上挂一级,涉及行政村的个性问题整改到位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级脱贫责任组长签字销号,涉及乡镇的个性问题整改到位由主管副县区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签字销号。二是共性问题排查梳理。对中央国务院、省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整理形成共性问题种类,举一反三,定期自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自查梳理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健全机制持续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鹤壁市扶贫扶志实施意见》《鹤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鹤壁市扶贫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强化和规范支持扶贫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等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规范提升各项工作。(鹤壁市扶贫办 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