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刘聪敏)一辆普普通通的电动小三轮,一个三十多岁的农村女子,这样的“组合”放到热闹喧嚣的大街上,这样的“组合”遇上热心的警察叔叔,于是,一起非法买卖散装汽油的治安案件被查获。
2月28日上午11时许,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检查加油站途中,行至久寨徐小学附近,见前方路边停着一辆粉红色电动三轮车,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在旁边东张西望,显得很是焦急。民警驱车驶近,问她有什么困难,需不需要帮忙。谁知该女子见警车停下要帮忙,神色顿时不自然起来,慌乱地向民警表示感谢,说自己没事。这情况让警察黍黍的热心一下子变成了疑心,民警走近该女子刻意挡着的三轮车后座处,凑近深色玻璃窗往里面一看,隐约可见里面整整齐齐排放满了东西。拉开车门一看,居然是11个20升装的绿色铁皮油桶。正在此时,老窝警务队民警根据摸排线索也快速赶到,民警随即将该女子连人带车带回分局。
经调查,该女子何某,35岁,召陵区老窝镇人,对自己非法买卖散装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何某交待称,毎桶散装汽油以100元的价格弄来,120元卖出,平时通过电话和“客户”联系交易的时间和地点,现金交易。事发时,其车上11只油桶还有8只满桶。“没想到,警察这么热心肠……”何某苦笑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召陵公安分局对何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