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震宇)“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地基还没建好,尚未办理预售证,竟然收取定金大肆销售商品房,让人买的不踏实!”近日,有漯河市民爆料该市泰威翰林苑商品房项目违规预售,希望映象网予以关注。
3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漯河市郾城区白云山大道与海河路交汇处的泰威翰林苑,该项目地表工程尚未完工,塔吊悬在工地上。项目大门口的公示牌显示,泰威翰林苑项目建设单位为漯河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单位为郾城区城乡建设局。
在泰威翰林苑商营销中心,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规划有两栋、三单元高层商品房,预计2021年5月份交房。记者询问该公司相关证件时,一名男性销售人员坦言:“现在是‘四证’,除了预售证别的都有,预售证要到今年七月份才能办下来”。同时,该销售人员推销称:“三百多套房子现在就剩三四十套,中户型的只剩下一楼和二楼。”并表示,购房合同需要到8月份才能签订,现在交15万就可以把房子定下来。
对此,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李荣堂律师表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漯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刘金华,当问及泰威翰林苑存在违规售房问题时,对方以需要有领导批准为由拒绝回应。
李荣堂律师表示,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