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崔峰/文图 萌友 邓艳飞
“没有任何通知,就给我们把电梯停了,这太气人了。”3月21日,家住济源市济隆花城小区的市民李先生拨打猛犸新闻·东方今报热线反映,称自己所在济隆花城小区从3月5日至今12部电梯集体停运,遭遇出门难。
物业称,电梯停运系半数以上业主拒交超1年以上物业费,导致物业无力支付电梯维保费等费用所致。
业主拖欠物业费 小区电梯被停运
牛先生所在的小区位于济源市神龙花卉市场北邻附近,接到报料后,3月21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到该小区实地探访。
记者一路走访发现,该小区12部电梯已经全部停用。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事后得知,由于业主们没有缴纳物业费,电梯维保公司把电梯全部停了。双方为此多次调解,但协商无果。
在小区一楼栋前,记者看到张贴了一则“河南金诚电梯有限公司的告知”,告知称,济隆花城全体业主:因本小区12台电梯物业公司不交电梯检验费,致使电梯年检超期未取得电梯使用证;物业公司欠电梯维保公司电梯维保费和配件费共计25000元迟迟不给,维保合同到期。维保公司将于2019年3月3日停止服务。落款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21日,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河南金诚电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曹经理。曹经理称,小区电梯1月份已经通过济源市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但由于物业拖欠相关费用,“使用证取不出来,没有证不能使用”。
那么小区业主为啥不愿给物业缴费呢?
“不是说不交物业费,主要是物业服务差”,牛先生承认自己和超2/3以上业主,拒交2018年度物业费,其原因是对物业的服务有一些意见。比如小区电动车、电瓶经常丢;绿化管理不到位、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现在每天有种恐惧心理”,有业主担心,由于大家拒交物业费,今后很快面临断水断电的局面。
业主拒交物业费 电梯停运系无奈之举
业主们拒交物业费导致电梯停运,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怎样才能打破,21日,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济隆花城的物业负责人张先生。
“一个月1万多,我也垫不起”,张先生向记者介绍称,该小区是房管局下属二级机构开发的小区,自己是第二任物业,2017年5月正式进驻小区。截至目前,不仅业主们拖欠的2018年度小区物业费无法收交齐,甚至仍有业主拖欠2017年度物业费。
他坦言由于绝大多数业主拒交物业费,致使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2017年至今基本没有收钱,仅小区聘用员工每月工资就需要1万余元”。
他坦言部分业主以服务跟不上为由,提出要将现在的1.1元/平方物业费降至0.6元/平方。由于双方分歧太大,相关部门曾多次组织物业和业主方多次协调,但无法达成一致。
他介绍称,2017年5月公司进驻小区后,为体现工作魄力,他从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入手,不仅协调给小区铺设了热力管道,通了暖气,还修补完善了小区围墙缺口、给小区安装了视频监控。
他表示电梯停运也是无奈之举,作为服务企业,“如果让我来这里贴钱,谁也不愿意干”。
22日,记者就该问题致电小区所在的北海办事处负责协调此事的李书记,李书记表示此事正在协调中,将尽快解决。关于该小区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物业服务差 物业费还用交吗
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景红伟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长期拖欠物业费,不仅会面临诉讼风险,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因长期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的违约金和利息问题。
服务差又不能拖欠费 业主咋维权?
业主在物业服务不到位时并不是无计可施的,业主也可以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损害业主权益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因此,业主在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收费或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可提供相应的证据,结合收费标准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业主还可以采取诉讼手段起诉物业公司。
总之,物业服务不到位时,业主不可擅自决定不交物业费,还是应该积极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必要时以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