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济源讯(记者 孙前进)刘某和郑某原本是好朋友,因经济纠纷二人逐渐产生矛盾。刘某于2018年4月,在网络上先后多次发布针对郑某的不实言论。
2018年4月18日,刘某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的济源论坛发布不实信息后,郑某不断收到朋友、亲戚以及同事发来的微信截图或电话告知,不胜其扰。
郑某发现,截止刘某初次发布不实言论的当晚9时,济源市已有数万人浏览了该消息并有上千次朋友圈转发。
接下来的几天,刘某继续在大河论坛吧、天涯社区及ifeng吧等媒体发布针对郑某的不实信息,无奈郑某选择了报警。值班民警向刘某打电话询问此事,刘某承认网上信息均是自己上传的。
由于刘某的不实言论已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损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郑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2018年11月23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立即停止对郑某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济源日报、济源论坛向郑某赔礼道歉、赔偿郑某精神抚慰金500元。
刘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9年1月28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审理后终审判决,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2019年3月初,刘某在当地媒体上向郑某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法院递交了对郑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