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姚文武)近日,方城的街头出现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们骑行着一辆辆款式轻便的黄色共享电单车,穿梭在大街小巷,这样的出行方式,不但方便了群众,也减缓了交通压力。然而,却有不法分子盗窃共享单车,把共享变为己有,方城警方仅用五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追回被盗车辆。
2019年04月03日15时,方城县公安局凤瑞派出所接到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驻方城工作人员报案称:4月2日凌时28分,他们公司旗下的一辆共享电单车在方城县某家属院附近结束订单。凌晨5时10分,在电单车没有订单的情况下车辆出现异常,中午11时35分电单车定位失去信号。该车的最后定位在方某垃圾处理厂失去信号。被盗共享电单车是黄色,松果牌自行车式电动车,有九成新,价值3800余元。
凤瑞派出所接报后,副所长王乾立即带领民警对该电车行驶轨迹进行调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办案民警调取了街面监控进行查看,沿线调取前往杨集乡垃圾处理厂的监控,均未发现可疑人员。民警立即调整侦查方向,对现场重新进行查看分析,最终通过一街面门店监控,扑捉到一模糊的推车人影。经认真分析,重新确定案发时间为凌晨0点35分,并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
办案民警于4月3日下午18时将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在嫌疑人黄某的带领下,将被盗的共享单车起获。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因环卫工人打扫卫生,将街面垃圾桶内垃圾拉送至垃圾场,造成共享电动车被盗后,最终位置在垃圾场的假象。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盗窃、侵占共享单车为己私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盗窃达到数额较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