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建波)“你有钱筹办婚事,没钱给付申请人,这几年你一直外出打工赚钱,你可知道申请人过的是什么日子,哪怕你每月给申请人500块也行,你就是赖着不给。正好申请人也在这里,剩下的2万元你打算什么时候给,你今天必须得给申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执行法官面对被执行人李某义正言辞地说。
2013年7月,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路人程某撞伤,后因医疗赔偿问题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期分批给付程某各项费用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程某申请法院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努力,执行回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又因交通肇事被栾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然而李某在刑满释放后就外出打工,三年多杳无音讯。
4月15日一大早,申请人程某就来到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要求恢复对该案的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已经回来,现正在家里筹备婚事,过几天就准备结婚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带人前往李某家,将其带回执行局询问其如何履行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被执行人李某还是以无钱为由,说等婚事办完了就把收的礼金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满李某的说法,让执行法官对他采取拘留措施。李某的女朋友此时来到了执行局,当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对执行法官说道:“以前的事情他也没给我说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早知道我一定会劝他先把钱还了,钱没了可以再赚,不能昧良心,我也不想结了婚以后被人戳脊梁骨。这几年他在外面打工赚的钱都交给我了,最近为了办婚事也花完了,不能说为了结婚就不还钱了,只有把钱还了我们以后才能安心过日子。这样吧法官,我今天把买首饰的一万块钱先交来,剩下的我给他作个担保,保证把婚事办完了就把钱交过来”。准新娘的一番话让李某顿时羞愧不已,表示会尽快把钱还了。申请人也对此举也感到非常满意,执行法官对准新娘深明大义,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做法给予了赞扬,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对法官表示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