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王君杰 通讯员 贝宁 蔡彦玲)大家都知道成语“一丘之貉”,但你见过貉长什么样子吗?貉与浣熊在一起你能分得清楚吗?
4月17日,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村民的大棚里捕获一只“不速之客”——貉,并及时送到了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当天,民警马凯、宋红杰在韩寺镇大李庄村巡逻,一位群众报警称在蔬菜大棚里发现一只像狐狸的动物,请求救助,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民警查看后发现,这只动物嘴巴尖尖的、眼睛圆圆的、身体毛茸茸的,狐狸不像狐狸,狗又不像狗,好像又比浣熊的个头大,大家从没有见过。也许是受到人多的惊吓,也可能是长时间没有进食,这只动物看起来有点虚弱和颤抖。于是,民警立即将其带回单位,买来火腿肠小心喂食。
经过与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联系辨认,确定该动物学名叫貉子,著名的“一丘之貉”的“貉”,外形像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南地区,多栖息于河流、草原和靠近河流、溪流、湖泊的草原地带和丛林中,取食小鸟、鱼、蛙、蛇、昆虫等,也食浆果等植物性饲料,白天一般藏匿于洞穴中,夜间会出来活动,所以人们很少见到它。
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站长董朝伟告诉记者,因为貉子的皮毛质量比较好,近年来有不少人捕捉或者大量饲养貉子,扒皮作皮草使用,幸亏发现的及时,不然这只貉子的命运还不知道会怎么样。目前,民警已将这只貉安全送到野生动物救护站寄养。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传染源和传染途径,中牟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蔡群成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随着中牟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生态已逐渐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意识,并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今后日常生活中,如发现各类受伤、被困等野生动物,请及时向林业或森林公安报警,我们将及时进行救助。”
据了解,今年春节以来,中牟县林业和森林公安部门或通过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线索,共救助包括长耳鸮、锦鸡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内的野生动物14只,放生2只。
近年来,中牟县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猎捕、经营、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危害,切实提高了群众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