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新安县公安局石井派出所坚持以“清风·利剑”百日行动为契机,坚持“大案”“小案”齐抓,破案、追赃并重,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连续破获电信诈骗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同时刑事拘留涉嫌吸、贩毒犯罪嫌疑人1人。
网络交友需谨慎 预防违法或被骗
7月6日,石井派出接到群众报警称,去年10月该群众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一女子刘某某,两人互加好友后产生情愫,交往一段时间后,该女子以各种理由向其索要钱财,受害人通过先后向其转账共计63000元。接到报案后,所长裴君毅立即向县局反诈中心通报警情,请求技术支持。侦查员先后辗转河北、广东两省五市,最后在东莞市将涉嫌诈骗的陈某森(男、34岁、广东东莞人)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森对在网上虚构女子身份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27日新安县公安局将陈某森刑事拘留,经办案民警沟通协调,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受害人退回损失70000元,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莫道亲朋好友不足虑 涉及金钱需警惕
5月19日,受害人张某芬到石井派出所反映称,其刚买的一辆价值15万元的轿车被潘某波(男、46岁、新安正村人)借走一直未归还,多次索要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辞。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车辆信息、轨迹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车在许昌市建安区有多次违章记录,通过层层追踪,又发现该车已被潘某波伪造虚假借款合同以4万元的价格已经抵押给了他人。7月22日,经过深挖细查、周密布控,在洛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波成功抓获,经过连夜突审,该对伪造虚假借款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波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1月,受害人何某涛(男、新安正村人、30岁)通过网络和在洛阳的同学王某洋(男、33岁、洛阳老城人)取得联系后,王某洋自称认识领导可以超低价购买轿车,并发送大量相关车辆图片信息骗取何某涛信任,后以购买车辆、车辆入户、请客消费、亲友生病等理由,于2月至6月期间,多次要求何某涛为其转账共计80000元人民币,但何某涛却迟迟未见车辆踪迹,7月15日,自认为受骗的何某涛来派出所报警。掌握了确凿事实证据后,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王某洋并于当日15时在洛阳市老城区太平街附近将其抓获。王某洋对自己虚构事实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洋已被批准逮捕。
“小案”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案”,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石井派出所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快速办”,快侦快破、快速惩处、快速追赃挽损,及时打击现行犯罪,提高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高铎)
来源:映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