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马立
“即日起至5月25日,洛阳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四类‘散乱污’企业,将取缔拆除。”3月25日下午,洛阳市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部署会。
“散乱污”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其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等,以及涉及涂料、油墨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等。
此次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土地、环保、工商等手续不全,不能完善手续,且不愿意整合搬迁的污染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等四类企业,一经查实,将被严格依法取缔拆除。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且有整合搬迁意愿的,由各县市、区政府,通过对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鼓励其搬迁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对于手续不全,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并且能够完善手续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