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豫剑执行”行动走深走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执行速度、力度、温度、态度,日前,光山县法院再度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当天早上6时,天光乍破,执行局18名干警已在院内集结完毕,整装待发。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余晶靠前指挥、动员部署。随着执行局负责人陈梦扬下达了开始指令,全体执行干警根据排查出的案件,按照规划路线直达执行现场。
原告汪某、余某诉被告甘某合伙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向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其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的义务,亦未主动申报财产。承办人多次上门寻找,其家人均以甘某不在家、外出务工为由消极面对。集中行动中,承办人再次来到甘某家中,经过仔细搜寻,终于在衣柜中找到了躲藏的甘某,因其拒不申报财产,且有多次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决定对其依法拘留十五天。
截至当天下午5时,光山县法院共拘传6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12件,部分履行11件,执行到位现金35.1万元,以房、车抵债93.33万元,另扣押车辆2辆。
法律权威不容侵犯,生效判决必须履行。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坚持为全县大局服务,紧扣“守护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主线,用“真金白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金正义 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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