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汛期环境安全,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信阳市生态环境分局决定从5月20日开始,在全县辖区内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加油站(点)、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督促环境安全防控重点单位加强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污染处理设施等安全度汛保障工作,检查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应急响应人员、车辆、仪器设备调配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加强部门联动,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将环境影响和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做好值班值守,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健全汛期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责任到人,24小时信息畅通。严格履行职责,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认真核实研判,严格依程序和时限报告信息,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程序规范、要素齐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郝昱玮 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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