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阳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三项机制”,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建立分级监管机制。该局自上而下成立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市局、县(区)局两级责任,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明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程序,细化企业召回主体责任与生产者召回流程,细化监管部门召回管理工作流程和监督内容,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监管到位。
建立缺陷预防机制。该局变事后被动处理为事前主动介入。一方面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在市局官方网站开设召回工作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召回信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采取普法宣传、专家政策解读、安全技术解析、消费安全提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召回宣传教育。在化妆品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六一儿童节期间,全市系统累计开展儿童用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产品伤害知识普及教育8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取得较好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另一方面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强化消费品生产企业召回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在产品设计和质量管控环节建立缺陷分析检查制度,以现场走访调研等形式对服装、户外装备、食品相关产品等企业开展相关培训指导60余场次。
建立缺陷会诊机制。该局把缺陷产品召回与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分析,邀请省、市知名质量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充分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等具体情况,现场会商会诊和指导帮扶,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对照企业现行质量管控体系,查漏补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目前,已深入16家企业,组织“质量巡诊”32次。
下一步,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消费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维护好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郝昱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