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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3-07-10 11:55:18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年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凝心聚力,以文化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该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抓队伍建设 提升文明单位形象

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该院成立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设立了综合策划组、创建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督导检查组4个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照测评项目,把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在全院形成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政治部牵头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大格局。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引文明新风 开展实践活动

浉河区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注重文明新风的引领作用,以文明新风约束干警行为,以文明新风倡导和谐风尚。通过送法进校园、进基层、进留守儿童家庭等多项措施,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优质服务新形象。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该院组织开展“学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举行“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赶考路上有我”主题演讲比赛,扎实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组织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庭室”“文明干警”,鼓励发现“身边好人”线索,设立固定宣传栏,宣传文明典型,树立文明榜样;在三无小区、家属院和包保路段进行全面整治,清扫保洁,深度清理小巷、楼道卫生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一份贡献;在每个传统节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结合“支部联支部”活动到结对村开展普法宣传,在多所学校举办法治讲座,邀请部队官兵旁听庭审,共开展法律“七进”、公众开放日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旁听人数近千人,发放普法材料万余份;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审判职能,浉河区法院三年共审结各类案件23665余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54亿元,审判质效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的力度加大,执行效率进一步提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知群众冷暖 弘扬文明风尚

近年来,浉河区法院干警注重弘扬文明社会风尚,在人民群众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嘘寒问暖,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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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在三角山村、李湾村、刘湾村和集云村坚持开展“支部联支部”活动,每个季度为村民讲授法治课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在驻村帮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为各村作出重大贡献;结合“支部联支部”工作,开展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组织各个支部的党员干警前往四个联系村开展支部联支部“我们的节日”弘扬传统文化和普法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应对疫情风险,坚守疫情防控底线,在浉河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支部联支部”活动助力全民核酸检测工作,该院组织12个党支部党员深入董家河镇三角山村、集云村和刘湾村、李湾村,在各检测点为村民群众提供核酸检测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彰显担当;在董家河镇黄龙寺联合中心小学开展“支部联支部 粽香六一情”暨“浉青温暖助成长·爱心护苗向未来”活动,给留守儿童们送上了书包、丛书、端午粽子等,同时也给孩子们送上了节日祝福和问候;结合“四送一助力”工作,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定期开展入户走访,精准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积极落实消费扶贫政策,带头为三角山村农产品带货宣传,累计协助销售茶叶、蓝莓、粉丝、蜂蜜、山羊等农产品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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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优美环境 浓厚文明单位氛围

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该院围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整体布局、营造氛围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展现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倾心打造舒心环境,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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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楼层设立不同主题,利用办公大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制作统一规范的创建标语和标牌,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彰显法治精髓。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橱窗,开辟干警教育培训场所;设立篮球场、乒乓球室、图书室等,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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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浉河区法院将继续保持“赶考精神”,积极实践文明言行,争当文明使者,形成“创建活动人人有责、创建过程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美好生活看信阳,幸福家园在浉河”贡献浉河区法院的力量。(郝昱玮 张明然)

标签: 浉河区 文明单位 称号

(责任编辑:周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