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8月14日下午,光山县法院环资庭巡回审判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
“现在开庭”,主审法官一句话落,巡回审判正式开庭。主审法官严格遵循庭审程序,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公诉人、被告人陈述。在厘清案件事实后,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对自己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后,法院干警当场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其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提醒群众坚守法律底线、不触法律红线,号召群众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同时,法院干警还向群众宣传了“两率”提升、“三零”创建、预防养老诈骗等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光山县法院始终坚持“惩罚+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模式,加强“补种复绿”适用,实现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审判过程,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守护生态环境的参与感、建设感、认同感,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司法力量。(郝昱玮 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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