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远亲本可贵,近邻情更浓。丁某和丁某某既是亲戚,又是邻居,本应生活和睦,亲上加亲。谁曾想,相处多年的老邻居却因排水问题而大打出手,那么他们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而产生矛盾,法官又是如何处理这起案件的呢?
据了解,原告丁某和被告丁某某系同村邻居,平时也多相互照应。后因为房屋排水问题,两家人关系逐渐生冷。某天中午,丁某某挖自家房子周边的水沟引水,丁某认为被告排水多了会淹到水沟东边已经挂果的南瓜,双方遂起了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导致丁某受伤,而双方也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丁某治疗结束后,要求丁某某赔偿其损失未果,双方之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丁某遂一纸诉状将丁某某诉至淮滨县人民法院。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海认为双方是多年的邻居,一纸判决也许会让“案结”,却达不到“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为此,李海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化解双方的矛盾。
调解之初,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对方,气氛也逐渐紧张,听着双方争执,李海在旁翻阅卷宗,发现两人竟是亲戚,被告称:“按辈分我应该跟她叫姐的。”原告也回答:“小时候都是我看着他长大的,他经常去我家玩,我还给他好吃的。”李海一听,立马抓住这个调解点,以宗亲为纽带疏解双方气愤的情绪,表示双方既是远亲,又是邻居,是难得的缘分,邻里之间本应互助,同族宗亲情谊更深,更应当以和为贵。接着,李海又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对双方争议的排水问题,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就这样,本来“水火不融”的二人,在李海的调解下,最终“冰释前嫌”,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签订后两日,被告丁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原告丁某也出具了收据,双方再次表示今后会互相谦让、和睦相处,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李海表示,“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一段“六尺巷”的故事广为流传,成为邻里间你谦我让、和谐友善的典范。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日常生活中,邻里间若发生摩擦,动辄采取暴力方式,并不能解决问题,也会让多年的邻里感情毁于一旦。因此,不管是邻居也好,亲戚也罢,在面对摩擦时,都应友好协商,及时沟通,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以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行为准则,谱写新时代“六尺巷”的和谐佳话。(郝昱玮 姚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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