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之后未按约定付款……
合同解除又不按期退房……
还无视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
近日,光山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件,成功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原告吴某与被告胡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吴某的一处房产出售于胡某,并确定了总房款及支付方式。胡某支付首期房款后,吴某依约将房屋交付给胡某。而随后,胡某并未依约支付剩余房款,吴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胡某诉至法院。
光山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吴某将已交付房款还给胡某,胡某将房屋交还给吴某并根据未付款项支付违约金。
执行现场
判决生效后,胡某并未按期腾房交付,吴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胡某联系,从法律规定、个人利益等多角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腾房。同时依法张贴了腾房公告,但胡某一直躲避执行、拒不主动履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腾房当天,光山县法院邀请了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及摄像,执行干警也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记录,确保执行过程依法、规范、透明。腾房开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拉好警戒线,强制打开门锁,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搬至指定地点贴条封存,并用拍照、录像的形式记录屋内财产情况,一系列行动井然有序。经过六个小时的奋战,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房产强制腾空,并当场将该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吴某。
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等行为,得到了申请人的称赞,也对现场群众起到一定教育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用好强制措施,坚决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促进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郝昱玮 李泽昌 吕泓昊 吴宣萱)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