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公安局胡族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捡到国家级文物,后积极动员村民上交,受到辖区群众和文物部门高度赞誉。
1月14日,胡族派出所社区民警张明勇在辖区开展走访时发现有群众因为买卖一条石块发生争吵,随即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辖区居民吴某在建房施工时发现一件柱状石料物件,后淮滨县一民间收藏爱好者欲花500元购买,交易过程中与吴某及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经进一步实勘发现,该物件长3米、宽0.4米、厚0.3米,长条青石形状,一头有一个石猴造型。民警初步判断此物件非普通物件,遂立即阻止双方交易,向在场群众宣传文物保护常识,同时立即报告固始县文物局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经固始县文物局工作人员到场鉴定,确定该物件系明清时期拴马桩,距今约有二三百多年历史,属于国家级文物。
目前,该文物已顺利移交给固始县文物部门。(郝昱玮 李泽昌 余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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