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农历大年初八),光山县公安局罗陈派出所成功扑灭一起山火,阻止了火势蔓延,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月17日16时许,罗陈派出所民辅警巡逻至杨湾村附近时,发现山上浓烟滚滚。“有火情!”巡逻民辅警见状立即通知乡应急部门,并迅速赶往火势较大区域先行开展紧急扑救。
由于风力持续加大,过火面积不断蔓延,现场状况十分让人揪心。此时,该村干部群众也纷纷赶来,加入灭火队伍。带队民警组织将人员分组,一组负责源头控制,一组阻断火势进一步发展。最终,在全体人员的协同努力下,山火被及时扑灭。
随后,民警又对火场周围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检查,防止二次火灾发生。(郝昱玮 李泽昌 朱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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