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部分燃气管道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罗山县城市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并针对清明节期间的燃气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一要全面摸清县城区域内燃气设施运行情况。该县城市管理局联合燃气经营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摸清城镇燃气管道种类、年限、材质、权属、规模、建筑物占压、运行安全状况,摸排燃气厂站及设施安全间距、运行使用年限及周围环境风险等情况。
二要督促各企业加快问题燃气设施的更新改造。按照摸排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管道设施,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争取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带病运行”管道设施更新改造任务。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提升燃气管道设施本质安全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行水平。
三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城市管理局全力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严防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便埋地投用的安全隐患,严防不经检验合格就“带病运行”。严格燃气气瓶生产、充装单位许可审批,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设计使用年限气瓶、经翻新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气瓶。
四要加快推进城镇燃气企业整合。城市管理局积极协调各方,按照高门槛、严要求,加快“一城一企”燃气企业整合工作,推动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燃气安全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五要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燃气站和燃气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做好应急准备,城市管理局和燃气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燃气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坚固的安全防线。罗山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郝昱玮 李泽昌 李磊 吴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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