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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撞人逃逸“驶”不得 法网恢恢逃不了

​固始县公安局:撞人逃逸“驶”不得 法网恢恢逃不了
2024-04-29 16:01:58 来源:固始县公安局

4月25日10时许,固始县公安局沙河铺派出所联合柳树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抓获嫌疑人桂某。

​固始县公安局:撞人逃逸“驶”不得 法网恢恢逃不了

简要案情

4月23日20时许,桂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在312国道花园社区路段将一名行人撞倒,并未报警及施救,驾车由西向东逃离现场。随后,伤者被家人发现送医院抢救并报警。

破案经过

接到报警后,沙河铺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天黑,现场未遗留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经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只能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信息一无所知,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一方面对嫌疑车辆的往来路线进行摸排,另一方面判定嫌疑人逃逸后可能会有刻意走小路躲避监控视频的心理,积极寻找路面民用监控,查找蛛丝马迹。经过20多个小时的摸排,最终将嫌疑车辆锁定在距离案发现场近10公里的柳树店乡一村庄附近。

4月25日9时许,办案民警联系柳树派出所社区民警梁庆阳帮助查找,后梁庆阳利用在社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将嫌疑人桂某抓获并查获肇事车辆。到案后,桂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郝昱玮 李泽昌 余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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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