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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申请让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企——潢川县创新推进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服务模式

单方申请让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企——潢川县创新推进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服务模式
2024-05-18 10:51:28 来源: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今年以来,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登记质效为导向,针对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需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同时申请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探索推进“单方申请”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体验。

据了解,以往开发企业售房后为购房群众办证时,双方必须同时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在此过程中,经常出现因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导致的不动产登记无法办理问题。为解决该问题,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度,登记中心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决定以推进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为基础,采取“试点推进、企业授信、单方申请”方式,探索实施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服务模式。

确定试点、企业授信。根据全县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信用、建设资质等情况,先期筛选了3家信誉度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试点。3家企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允许购房群众单方申请登记的承诺,承诺中明确凡是达到现房办证条件的购房群众,均可单方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且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增加购房群众办证负担。

提前梳理、单方申请。试点企业提前梳理好符合办理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的购房群众名单,并将相关办证资料提交给购房群众。然后,由购房人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单方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到登记窗口现场申请转移登记,登记人员审核无误后向购房群众直接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

通过试点推进商品房转移单方申请服务模式,既让开发企业节省了人工,也使购房群众办证时间更为灵活,有效解决了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因无法共同到场申请办证的突出矛盾。同时,通过单方申请服务模式,依法通过企业承诺,提前锁定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有效化解了以往因企业原因导致的购房户后期“难登记”问题,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提供了有力补充,全面遏制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发生。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只有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点,持续改革创新、靶向施治、主动服务,才能在依法依规、高效登记的前提下,不断推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郝昱玮 李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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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