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前行,执行不息。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7月1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第十二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
清晨6点,罗山县境内突降大雨,但滂沱的雨势并未阻挡法院执行干警执行攻坚的步伐。
“行动开始!大家注意安全。”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涛一声令下,30余名干警分乘8辆警车如离弦之箭冲进雨幕,按照既定方案奔赴辖区各街道、乡镇迅速奔赴执行前线,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司法“晴天”。
执行震慑促履行
“下这么大的雨,你们还来找我?”当执行干警出现在被执行人沈某(化名)的家门口时,刚起床的沈某顿时满脸惊愕。
被执行人沈某有民事和刑事2件执行案件正在执行中。案件承办人张威多次与沈某沟通,释法明理,沈某却置若罔闻,拒不履行。为加快办案进度,张威决定升级执行措施和力度,将其纳入此次集中执行方案。12日一早,张威一行穿越密集的雨幕,赶赴沈某家中。
执行干警们进屋查看,发现沈某所住房屋装修非常漂亮,家里还养着宠物狗,完全不是负担不起的样子。
将其拘传至法院后,张威对沈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执行人员的强势出击大大震慑了被执行人沈某,使其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随即沈某便主动与民事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现场先给付4000元,并承诺尽快筹钱,于下周三前缴纳全部罚金。
日结7案出实效
为最大程度发挥集中执行的作用,执行法官任大贵提前排摸好手中一批未结案件,逐一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获取更多有关被执行人的线索,商定好行动当天的路线,做好集中拘传的准备工作。
行动当天,任大贵一队冒雨赶赴多地,将多位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案件分别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工程款纠纷、行政行为等不同的矛盾焦点,有着不同的困难问题。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相互配合,对不同案件因案施策、合理调整,一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拒不配合、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拟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利用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团队以最快的速度、最沉稳的节奏有序攻克难关,1日执结7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14.6万元,帮助当事人迅速解决“急难愁盼”。
20年欠款终偿还
2003年,王某(化名)购买汽车时向黄某(化名)借现金14200元。经黄某多次催讨,王某于2004年向黄某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于同年12月底归还。此后,王某一直未偿还借款,黄某讨要未果后诉至罗山法院。法院判决后被告王某一直未如期履行生效文书判决义务,今年6月,黄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吕游迅速出击,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工作室,王某拒不承认欠款事实,执行干警随即将判决书摆在王某面前,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敦促其自觉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容易执行到位等因素,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并重申拒不履行被拘留的后果。经过一番劝说,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黄某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20200元了结此案,至此,这件长达20年的纠纷彻底了结。除此案外,执行干警吕游主动利用午休时间,加班加点组织执行调解,顺利执行完毕3件案件,3件案件达成和解。
截至下午5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执行完毕9件,和解11件,执行到位金额43.5万元,扣押车辆1辆。
淅淅沥沥,雨打衣衫,为民之心不褪色;道路湿滑,踏水溅花,攻坚步履不减速。执行干警们不畏大雨滂沱,奔波在城市街道、乡间地头,用行动默默履行誓言,用汗水诠释忠诚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晴天”。(郝昱玮 彭莹莹 彭雨 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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