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月21日消息 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表示,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港)文件(新政港处〔2022〕1号、新政港处〔2022〕2号),中牟县人民政府(港)文件(牟政港处〔2022〕1号、牟政港处〔2022〕2号、牟政港处〔2022〕3号),将恒大新能源汽车(河南)有限公司、郑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超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郑州超盈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共14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注销。因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