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又名“耍龙灯”、“龙灯舞”,每逢喜庆节日,各地都有舞龙习俗,象征可驱邪避灾、招祥纳福;并藉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舞龙起源于汉代,最初作为祭祀祖先、祈求甘雨之一种仪式,后来逐渐成为一种文娱活动,唐宋间已为逢年过节常见之表演。
舞龙之来历,传谓:一天,龙王腰痛难忍,龙宫中药物未能见效,龙王只得化身成老者,来人间求医。大夫察觉其为龙王,着其变回原形,从其腰间鳞甲中,捉出一条蜈蚣。经过去毒、敷药后,龙王获完全康复。为答谢治疗之恩,龙王教大夫扎龙舞耍,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此后,人们以为龙能兴云布雨,故每遇干旱,便舞龙祈雨,且有春舞青龙、夏舞赤龙、秋舞白龙、冬舞黑龙之别。
“龙”为竹、木、纸、布等材料精心扎成。节数不等,龙身通常为九、十一、十三节组成,每节间距约五尺。里面燃有蜡烛者称“龙灯”,不燃蜡烛者叫“布龙”。近年,有的龙身长达五六十米,龙头高达三米,内燃蜡烛百余支,照出五光十色,龙眼则装置大电筒,发射出强烈的光束,威风凛凛,煞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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