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更好发挥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作用。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5万以下3年内扶贫信贷财政全额贴息 1年期无需偿还本金即可续贷
通知明确,要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的产业支撑。农业、畜牧、林业、旅游等部门要指导各地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梳理,引导贫困群众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加入产业链。对小商店(电商)、运输、农家乐等贫困户便于参与的第三产业项目,可给予小额信贷支持。
贷款过程中,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贫困户用款意愿,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财政对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全额贴息。简化对贫困户贴息程序,及时办理贴息手续,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避免出现贫困户欠息现象。
对使用1年期扶贫小额信贷到期的贫困户,县级金融服务中心要会同放贷银行指导乡镇金融服务站、村金融服务部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业务;对有用款需求和贷款条件,到期不予办理续贷业务手续,导致贫困户返贫的,对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问责。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推广兰考“普惠金融模式”和“卢氏模式”
通知对发挥金融服务体系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金融服务中心原则上设立信用信息部、信贷受理部、风险防控部、保险证券部等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场所要有醒目的标志,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把“卢氏模式”作为扶贫干部培训的教学案例,同时推广兰考“普惠金融模式”。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将深度贫困县率先纳入推广范围,逐步向其他贫困县推广,使兰考“普惠金融模式”与“卢氏模式”形成互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对贫困户参与的扶贫产业项目,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项目双调查。定期对借款人生活和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