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即日起,该局在全市旅游市场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按照要求,此次行动将加大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查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同时严查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重点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查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
此外,各级旅游部门将会同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从事购物场所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旅游者消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虚高、欺诈宰客、低价倾销等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市旅游局还将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加强导游管理,坚决遏制导游不规范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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