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市交警四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严查电动车各类违法,在辖区主要路口布警,对行经路口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重点查处电动车带人、逆行、走机动车道。
昨日上午,二七广场车流繁忙,记者在电动车流量较大的人民路口和西大街路口,看到了交警部门设置的两个醒目的提示牌“禁止电动车违法载人”。
交警四大队负责人表示:“交通参与者对自行车不能带人都很清楚,但是对电动车不允许带人的认识还有一些偏差。我们在查处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制作了提示标牌放在广场路口的明显处,做好提示工作;同时大队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把禁止电动车违法带人广泛宣传出去。”
“那位骑着电动车带人的同志,请停一下”,四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二七路口拦下一辆带人的电动车,告诉车上的男女青年:“《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电动车只能带12岁以下的儿童,带成年人是违法的。”听到民警的话,再看看身边醒目的提示牌,两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随后民警对电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该民警介绍,交通整治以来,按照大队部署,执勤交警都加大了对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前期以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为主,现在主要查处电动车带人、逆行、改装、加篷等涉及出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日均处罚的电动车带人违法行为有四五十起,对发现的大力神改装电动车一律暂扣,对电动车加篷的一律拆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