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发出通知,全省中小学启动全面排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严禁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了解少先队员佩戴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和呼号、誓词、队礼、队委标志、鼓号等学校少先队标志标识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培训和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各地要广泛开展“队员大学习”活动,引导少先队员珍惜、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增强队员的光荣感。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礼仪,少先队员参加校内外少先队集会、活动,参加升国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仪式活动,须佩戴红领巾;各级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不得购买使用不合规定的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