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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去年为3.3万名农民工讨薪4.2亿元

全省法院去年为3.3万名农民工讨薪4.2亿元
2019-01-11 11:09:49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文图

全省法院去年为3.3万名农民工讨薪4.2亿元

1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1万件,为3.3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6件,已审结95件,9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全省三级法院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充分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具体表现在畅通立案通道、提高审判效率、加大调解力度等方面。如:对农民工当事人,积极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救助措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简化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简便快捷审理,实现一审终审。

全省法院还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欠薪刑事犯罪。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全省法院硬起手腕,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工头李某某置52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更换住所及联系方式,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62万余元,李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新蔡县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顾某某、被告单位新蔡县某商贸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顾某某作为新蔡县某商贸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因在新蔡县人社局责令二被告支付132名农民工的工资后仍不支付而被刑事立案,新蔡县法院鉴于二被告到案后主动履行义务,分别判处新蔡县某商贸公司罚金1万元、顾某某罚金5000元。永城市法院受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包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另外,全省法院加强与人社、公安、房管局等其他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要工资报酬。如济源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联合房管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为12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在发布会上,河南省高院还发布了10起全省法院“集中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王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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